“十一五”期間,我國銀行數據管理工作的重點著眼于數據倉庫建設,多數國有或股份制銀行實現了企業級數據的邏輯大集中。數據倉庫的建成上線,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內部報表和外部報送的問題,但仍然存在手工報送率高、數據質量較差的問題,對管理分析的提升作用也沒有達到管理層的預期目標。因此,在“十一五”末期,多數銀行將數據管理工作的重點轉向深層次的數據治理工作,如加強數據標準化,擁有強有力的數據管控組織和更加有效的技術工具,全面提升數據質量,挖掘數據資產價值,以更好地滿足監管要求和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在《中國銀行業信息科技“十二五”發展規劃監管指導意見》中,明確要求銀行建立數據治理機制,推進數據標準化和質量建設。充分認識數據在支持經營決策、內部管理與金融服務中的核心價值和戰略意義,切實提高對數據價值和數據治理的認識,大力開展數據治理工作。推進行業數據基礎標準框架規劃與標準建設。針對新資本協議的實施,以及銀行間、行業間等基礎性強、關注度高的重點領域關鍵數據項和統計指標項,積極推進數據標準建設。加快建立數據質量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管理流程,明確數據管理、定義、錄入、使用部門和信息科技部門等各方的質量管控職責,逐步建立日常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保障數據質量的持續提升。積極開展數據架構規劃,對信息模型、主數據以及數據集成架構等內容進行前瞻性設計,制定數據生命周期管理規范,提升數據服務能力。
對于大型商業銀行來說,由于數據量龐大,應用系統多且關聯復雜,基本上在數據治理各個領域都會建設,而中小型銀行由于數據量少、應用系統少的原因,在數據分布、數據標準、數據清理方面要求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