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P(項目管理專業(yè)人士)中的權變措施,是在監(jiān)控風險的過程中,針對一些未經識別和分析的風險而采取的緊急應對措施。這些措施的特點可以歸納如下:
1、緊急性與即時性:
PMP權變措施通常是在風險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且沒有足夠時間進行詳盡分析和計劃的情況下采取的。它強調在緊急情況下迅速作出反應,以減少風險對項目造成的負面影響。
2、非計劃性:
與應急計劃不同,PMP權變措施在風險發(fā)生之前并未被明確規(guī)劃或安排。它是對突發(fā)風險的一種即時、靈活的應對手段,體現(xiàn)了項目管理的靈活性和適應性。
3、針對性:
PMP權變措施針對的是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具體風險事件,特別是那些先前未被識別或分析的風險。它要求項目經理或團隊能夠快速識別風險,并針對性地采取措施。
4、資源調配性:
在實施權變措施時,可能需要調配項目的管理儲備(Management Reserve)或其他資源來應對風險。這些資源通常不包括在項目基準范圍內,但可以在緊急情況下用于支持項目的順利進行。
5、評估與調整:
PMP權變措施的實施效果需要及時進行評估,以便了解措施的有效性和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整。評估結果將作為未來風險管理的重要依據,幫助項目經理或團隊更好地應對類似風險。
6、與應急計劃的區(qū)別:
應急計劃是事先制定的風險應對計劃,包括風險觸發(fā)因素、應對措施和責任人等。而權變措施則是在風險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時,根據當時情況采取的緊急應對措施。兩者在性質、目的和實施方式上存在顯著差異。
綜上所述,PMP中的權變措施具有緊急性、即時性、非計劃性、針對性、資源調配性和評估與調整等特點。這些特點使得權變措施成為項目管理中應對突發(fā)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