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信息辦,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以下稱項目經理資質)申報工作,規范項目經理資質管理,經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以下稱部資質辦)研究,決定對項目經理資質評定有關工作進行調整,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5月30日起,申報項目經理資質,原須提交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現改為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資格名稱為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或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以下稱資格證書)。
二、各培訓組織機構組織的項目經理培訓截止至2008年5月29日(以報部資質辦備案時間為準)。
三、各申報單位應抓緊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軟考)中的相關科目的專業考試。2008年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考試安排見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網站(www.ceiaec.org)中資格考試欄目,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考試正在準備中,目前暫無安排。
四、考慮到軟考通過后,到獲得證書需要一段時間,在申報項目經理資質過程中,軟考成績合格可視同已取得資格證書。
五、考慮到軟考中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考試目前暫無安排,在該科目首次考試成績頒布之前,申報人員獨立撰寫的有關系統集成項目管理的論文,經地方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定合格的,在申報項目經理資質過程中,可視為臨時取得資格證書。
申報時以論文代替資格證書的,取得項目經理資質后,應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參加軟考中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或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專業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或考試成績合格)。逾期未取得資格證書(或考試成績合格)的,項目經理資質自動失效。
論文要求如下:
1、結合具體案例,對項目的范圍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時間管理)、成本管理等項目管理要素的過程、作用、效果、認識和體會等進行論述,可選其中某一要素,也可涉及其中多項要素之間關系的處理和把握;
2、論文中涉及的系統集成項目應包含申報人員所負責或參與過的系統集成項目;
3、字數要求約6000字。
地方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在論文審定時,對經查證為抄襲的論文,不予審定,對質量水平較差的論文,應審定為不合格。
六、尚在有效期內的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在申報項目經理資質過程中,可視同已取得資格證書。
請各地方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積極準備,認真落實,做好項目經理資質評定有關工作。